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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丈夫能否要求妻子返还赠与的房产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29 11:47:37

  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但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女性地位逐渐提高,不再作为男性的附庸存在,离婚的情况越发频繁,这句古话已不适用于时代,那么在现代法律中,离婚时丈夫能否要求妻子返还赠与的房产?必赢律师网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1如果该套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1) 如果该套房屋是你丈夫在婚前就已经赠送给你并已经办理好了产权过户手续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套房子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丈夫无权收回;

  (2) 如果该套房屋是在你们婚后办理的产权过户手续,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套房子同样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也无权收回。 因此,只要该套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这套房子就归你一人所有。

  2如果该套房屋是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1) 该套房屋系你丈夫婚前购买,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虽然你们已经签订了赠与协议,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除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之外,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都可以撤销赠与。

  (2) 如果该套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产权尚未发生转移,你丈夫主张撤销赠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上面就是我国法律之中对于离婚夫妇双方财产分割问题的相关规定了,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划分也是以此为依据。如果我对于离婚夫妇双方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想了解更清楚,建议咨询一下律师或专业的法律部门。必赢律师网也提供北京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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