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同居关系财产分割遵循特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以下是深圳律师总结的一些关键点:

1.协商优先:同居关系解除后的财产分割首先应由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来明确各方的财产权益。
2.照顾贡献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到每一方对财产积累的贡献程度。例如,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有较大的经济投入或承担了家庭主要开支,那么在分割时应予以适当考虑。
3.公平原则: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隐瞒、转移财产等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一部分财产作为补偿。
4.保护弱势方:在财产分割中,法院会特别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或者女方在家庭中承担了主要的家务劳动,这些都可能成为法院判决时的考虑因素,以确保他们的生活不因财产分割而受到过大影响。

5.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同居关系解除时,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可以参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处理。

总的来说,在深圳处理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时,深圳律师建议双方先尝试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寻求法律援助,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财产购买凭证、转账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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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深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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